越來越多的廠商加入到了無人車的研發當中,Google、Uber、特斯拉這樣的新創公司和奧迪、本田、福特這樣的傳統汽車公司都在其中,最近,百度的無人車也在北京的五環上跑了一圈,而最早開始測試的 Google 無人車已經跑了 160 萬公里。
我們似乎離無人車滿街跑的未來已經不太遠了,隨之而來的是一系列法律與倫理問題,比如:如果控制汽車的電腦故障,出了車禍誰負責?
在大多數情況下,交通事故的責任方都是司機:無論是還是其中一位司機承擔責任,還是雙方駕駛員共同承擔,都是人的駕駛操作導致了事故。
但是事情到了無人車這里,現有的追責制度似乎就不再適用了。當操控汽車的不再是人,而是電腦,你似乎無法強求車主來承擔可能存在的風險。
盡管像 Google 這樣的無人車廠商試圖說服消費者,無人駕駛比人類自己駕駛安全得多,甚至那些測試中出現的事故也大多是人的錯。但是事故責任的認定,在無人車量產的未來,一定是讓更多人接受、購買無人車的重要阻礙。
事實上,現在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涉及到這個問題。一些原告律師則已經開始認真地討論這件事,在技術變得真正完善之前,這將是訴訟行業的巨大商機。
“許多人都可能成為被告。”律師 Kevin Dean 正在代理通用汽車點火開關的訴訟,對于無人車駕駛事故的責任方,他列出了這些:算法設計師、程序員、在線地圖、Google、甚至是政府。
現存的交通法規顯然沒有跟上無人車的研發進度,比如牽扯到 72 個國家的 1968 年版《維也納協定》(道路交通公約部分),它要求車內必須有人至始至終都控制著方向盤。
如果將無人車帶來的事故視作有缺陷產品帶來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那責任應該由生產和出售這輛車的公司承擔。目前,沃爾沃、Google 和梅賽德斯-奔馳都宣布為它們生產的無人駕駛汽車承擔責任,以此讓消費者相信無人車技術是可靠的。
深圳網站建設新聞來源:好奇心日報